长沙的企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法律分析: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当地通信管理局办理。
处理程序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3.省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并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其他行政许可文件。
5.营业执照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或由其有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领取。
法律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条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是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国有股权或股份不低于51%。
(二)业务发展研究报告和组网技术方案。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有开展业务活动的场所、设施和相应的资源。
(5)具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七)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经营者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业务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具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人民币1万元;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人民币1万元。(五)必要的场地、设施和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跨区域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加“增值电信业务”原件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股东身份证明:股东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
4.上个月三个社保人员的社保名单。
5.三名社保人员的身份证
6.公司信息:员工人数、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及邮箱、三名员工手机号码及邮箱、公司座机;
7.办理ISP/IDC/CDN,需要提供所选区域机房的详细地址。
8、承诺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