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条例》 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过程:
1.提交审核(1个工作日)
2. 运营沟通(5个工作日)
3. 审批(5个工作日)
4. 颁发证书(20-40个工作日)
资质名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广电总局、国家广电总局
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非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士)
3、企业营业执照
4、股权构成信息(不允许有外资成分)
五、公司章程
6、提供3名广电相关专业人士简历及专业证书
7、无外商投资证明
8、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红皮书租赁证明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延期或变更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如发生变更,如法人变更、股东变更、持股比例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等,需要申报证书变更。
如果证书即将到期,必须尽快完成更新程序。 延续的前提是上一年度和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进行延续。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申请资质的公司主体需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例如:文化有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具备申请资格 )
2-申请资质的企业中,要求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可查询档案)
3-申请资质的企业必须是境内企业,即纯境内企业,不包括外资注入
4- 申请资质的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相关范围,对注册资本没有要求
5-申请资质的企业应提供至少3名相关广播电视从业人员作为主要管理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有相关业绩证明)。